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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部等十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共同推动实施湖长制工作

阅读数: 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1-29

 

 

(湖泊局)1月26日,水利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部、卫生计生委、林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,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》要求,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,部署进一步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。各城区、市推进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、局属相关单位、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市水利水产局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。

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主持,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,北京市、湖北省、广东省、四川省和陕西西安市、黑龙江大庆市、浙江绍兴市、湖南娄底市、福建大田县作了交流发言。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、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讲话,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,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,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春良,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、总规划师陈健,水利部总工程师刘伟平、总规划师汪安南等在主会场出席会议。

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会上强调,要建立健全湖长组织体系、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,构建责任明确、协调有序、监管严格、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,为改善湖泊生态环境、维护湖泊健康生命、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;要树立问题导向,分类指导、因湖施策,确保《指导意见》提出的六项主要任务落地生根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湖泊生态环境的改善;要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,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,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、违法占用湖泊水域;要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,强化湖泊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,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;要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,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;要加大湖泊水环境整治力度,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,开展湖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;要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,加大对生态环境良好湖泊的严格保护,积极推进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,有序实施退田还湖还湿、退渔还湖;要建立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,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、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、养殖、采砂、设障等活动,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。

会后副市长李文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了两点意见,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。全面推行“湖长制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,要通过实施河湖长制,保护好我市河湖水系生态;二是要在工作中明确责任。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贯彻落实陈雷部长讲话精神,明确相关责任,抓好工作落实,要做到高位推动,党政同责,齐抓共管。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、市水利水产局局长查俊华最后要求全市各地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“一河一策”的修改完善工作

大冶市、阳新县参会人员分别在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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