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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

阅读数: 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04

 

受梅雨期第三轮强降雨影响,7月4日16时,长江黄石港水位24.24米,超设防水位1.44米,大冶湖磊山水位18.98米,超设防水位0.48米;富河阳新水位22.53米,超保证水位0.03米,富水水库高出汛限水位1.64米。阳新县、大冶市相继启动了级、级应急响应。省防指已于7月2日24时将防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级。

依照《黄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,我市达到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条件。为此,经市委常委、市委统战部部长、市防指分管副指挥长杜水生批准,市防指决定于7月4日18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级提升至级。

 启动级应急响应后,市防指分管副指挥长将主持会商,并坐镇指挥,同时将进一步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灾工作;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,加密防汛会商分析,加强水文监测预报,及时发布洪水预警;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控和科学防控,确保防洪安全。请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防守责任区域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。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预案及防汛纪律,进岗到位,实施指挥;要加强应急值守,及时转发洪水预警;加强江河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工作,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确保江河防洪安全。

 

 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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